李某某是河北一名个体经营户,2013年9月,其所经营的店铺面临商业区的重新规划将被拆迁。对于拆迁公告上显示的拆迁赔偿,李某某与在这个区域内的其他遭拆迁的朋友们,表示相当合理,故对于拆迁的也表示同意。可是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顺利,对于拆迁补偿款的金额并不是如拆迁公告上所表示的样子,而是远远低于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格。故李某某与遭拆迁的个体经营户,共同委托了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王兴华为代理律师。
对于这样的拆迁补偿纠纷,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王兴华表示接手过很多起,对于纠纷原因如之前遇到的案件是一样,均是拆迁后的补偿款与拆迁前所协议的相差甚远。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本案中是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根据委托方的陈述,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王兴华了解到,该拆迁承办方是河北某开发商,其约定的是货币补偿,故需要根据市场评估价来衡量。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之所以会发生本案的拆迁纠纷,是因为该开发商最后出示的市场评估价远不及当地的房产价值。
最终,在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王兴华有理有据的辩护下,成功的维护委托方的合法利益,为其追回了合理的拆迁补偿款。